新昌中学物理学科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
根据《绍兴市普通高中首批重点特色学科学校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试行)》(绍市教普〔2016〕1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物理学科人才培养的需要,特制订2016年我校物理学科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范围及对象
在绍兴市内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具有绍兴市初中电子注册学籍。
二、招生计划
在全绍兴市范围内招生,不超过20人,招生计划单列。
三、报名条件
绍兴市内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学业成绩优秀,且物理学科学习潜力大。
本县考生名额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各校考生名额为学校近三年考入新昌中学的平均人数的10%,具体数据由县招生办提供。初中学校应根据八年级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科学和数学学科成绩总分从高到低(科学成绩以100%计入,数学成绩以50%计入,总分并列时,以科学成绩高者优先),择优推荐。
四、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陆新昌中学网站(
www.xczx.cn),下载有关表格并填写完整,在2017年1月5日下午5:00前向新昌中学教务处(电话:0575-86233835)提交以下材料。本县以各初中学校为单位负责提交。
1.《绍兴市普通高中特色学科招生报名表》(附件1)
2.《新昌中学物理学科特长生申请表》(附件2);
3. 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复印件;
4. 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如果考生提供虚假材料或成绩,将被取消资格,已经录取的也将被退学。
五、 选拔程序
(一)资格审核
学校成立审核小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7年1月6日在新昌中学网站公布。
(二)测试与录取
1.命题与分值:由学校根据物理学科课程标准,按“理论+实践”命题,其中物理理论知识部分为200分、物理实践操作部分为100分,总分300分。
2.测试与录取:测试工作由学校按照中考规范组织实施。录取工作遵循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和在本地以外同一生源区、县(市)的录取数最多不超过5人的规定。测试当日完成预录取工作,预录取名单报经市教育局核准后统一在市教育局和我校网站同步公示,公示时间为1月10日—14日。
3.测试时间: 2017年1月8日(周日)。
4. 测试地点:新昌中学
5. 测试方式:现场测试,考生凭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参加测试。
6.报到注册:具体时间和要求学校另行通知。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其他任何地方、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
六、监督保障
新昌县教体局相关职能科室对我校物理学科特长生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确保特长生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投诉电话:0575-86039931,86024787。
七、附则
本办法由浙江省新昌中学负责解释。
浙江省新昌中学
2016年12月15日
附件1:全市特色学科招生报名表下载
附件2:新昌中学物理学科特长生申请表下载
附件3:新昌中学物理学科特长生招生考试物理实践操作部分说明